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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個人身份証

2. 來港通行証

3. 地址證明  -  地址證明需顯示申請人的姓名及為最近三個月內的證明,例如:銀行月結單或水、電費單據等。如聯絡地址跟住宅地址不同,則兩個地址證明亦需提交。 

 

4. 如受保人為 0-6 歲的兒童, 則需要提交最近十二個月內的生存證明,如戶口簿、防疫注射記錄或在校證明(例

如:學生手冊、成績表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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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haukanta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